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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香港城市大學副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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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二十二日)宣布,行政長官已以其香港城市大學(城大)監督的身分,接受城大校董會的推薦,委任鍾瑞明博士擔任城大副監督一職,任期由二○一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三年。

  政府發言人說:「鍾博士是商界領袖,有豐富的公共服務經驗。鍾博士長時間為城大作出貢獻。他於一九九八年首次獲委任為校董會成員,並由一九九九至二○○八年期間先後擔任校董會司庫、副主席及主席。」

  根據《城大條例》,監督可根據校董會的推薦而委任副監督。經監督授權後,副監督可行使監督的權力和執行監督的職責,包括以大學的名義頒授學位及其他學術名銜。
 
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