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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就牛頭角道四級火警會見傳媒談話全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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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黎處長你可不可以交代三位同事出事時,其實在火場是在哪一個位置發現他們?當時發生了甚麼事?為甚麼會在第一日有同事殉職時,依然派同事進去?有這個必要嗎?

消防處處長:我剛才已向大家解釋了,就是在這座工業大廈發生的火警牽涉有二百多個這類迷你倉,而這些迷你倉是用鐵皮圍繞�荂A有一度門,而當所有物件放在�堶悸爾隉A如果它燃燒的話,我們不能夠把它破開,把這些燃燒�茠甄曭咧�出的話,這個火是不能救熄的,我們亦不可能用水去浸熄它,因為這樣做是不可以真真正正做到滅火。

  現時我們派同事去進行這項滅火的工作,我可以告訴大家,消防處所有的同事是非常專業的,我們提供給他們的專業訓練包括他們能夠很適當地運用他們專業訓練�堶惟瓴ヮ鴘滬滅I評估和怎樣去應變一些突發事情。所以在這方面,我們的同事很努力地工作,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我們要保障市民的生命及財產。我們努力地去滅火,最主要就是我們要做到我們的職責——我們要滅火救人。

記者:但相隔一天再有消防員殉職,究竟在指揮上面有沒有吸取到教訓,保護好前線的同事?有沒有人需要為第二個消防員再殉職要負責而下台呢?即時下台?

消防處處長:我們所有的前線同事,無論他是甚麼職級,大家都是一條心,大家都會並肩作戰去保護每一個同袍的安危,去履行我們的職責。在這方面,我們的同事,包括我們的指揮官,每作出一個部署,他們所要考慮的就是同事的安全。在這方面我們是不會有任何要同事冒�茪@個犧牲的環境下去做,而且我可以對大家說,我們的同事個個表現都很專業。這件事件,剛才我也說過我們會成立一個調查小組,包括之前我們犧牲的那位同事,我本人、消防處,上下所有人對於在這次火警�堶情A我們犧牲了兩位英勇的同事,我們是很傷心、很婉惜的。但是我們在傷心婉惜之餘,我們都會竭力保障香港市民的生命財產,我們是不會因為出現這個問題,令我們不去履行我們的職責。但是,履行我們的職責,我可以對大家說,大家同事是一心的,我們都是以希望一起返工、一起放工的心去做這份工作。

記者:其實有沒有人居住的呢?如果是為了一些雜物,你所說的風煤樽去犧牲兩條消防員人命,是否值得呢?以及剛才行家都說,是何時決定轉用救火的模式,要去到用力做爆破的工作?因為昨日全日都是用一個比較防禦式?其實改變策略是否有問題?以及特首提到開了一個跨部門會議,是否存在更高層施壓,叫你好急於地去救熄這場火?.

消防處處長:我希望在這�媯鳩A一個比較簡單一點的解釋——有關消防處進行滅火救援的策略。我們滅火救援的策略很簡單地說,我們可以在外圍工作,�堶惚蝻佪N我們不去理會它;另外一個做法,就是我們在外圍射水,亦可以在�堶惘b安全能夠做到的環境之下進入火場的中心點撲救。這一個是我們會因應當時的環境去評估我們會怎樣去做。我們可以用一個方法,我們亦可以同時用兩個方法,這個就是我們在專業訓練�堶情A我們所有的同事都能夠做到。我們每做一個滅火救援的工作,我們只是會盡力去為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我們不會去想其他,(不會去想)在這件事件�堶惕畯抪|有這麼大的風險而我們不去承擔這個責任。

  我相信我很多同事都會同意我的看法,就是我們要履行我們的職責,我們要勇於面對困難。如果我們不勇於面對困難的話,我們怎樣去保障市民的生命及財產呢?我們是否容許這座樓宇讓它燃燒,燒到無法可以控制呢?不錯,大家都知道,這座樓�堶悼i能,是可能,我們現時都不能夠確定,因為我們未知道�堶惇O否真真正正沒有人,我們是不知道的,所以我們不可假設這座樓�堶惕馴�沒有人,所以我們任何的滅火策略,我們的目標是要撲滅火警,我們不是去看火警,我們要撲滅火警。所以我希望大家傳媒朋友理解,我所有的同事,他們對工作是很有熱誠的,是很有心去保障香港市民,他們不會,任何一個高層都不會希望犧牲我們同事的生命。

  我做了處長兩年多,我今年(在消防處工作)37年,我面對最大的困難就是要向那些(殉職同事的)家屬講這件事,所以我希望大家明白,我們是不會做任何事令我們的同事去犧牲的。

記者:CY,想問問,是否召開跨部門會議後,其實第一次跨部門會議是否有施壓的情況,令消防處要這樣急於去撲滅?以及有一個說法,就是因為屋宇署今日去看過後發現有倒塌危險,或者有這樣的危機存在,所以才逼到這麼急�茩n派「敢死隊」進去,是否有這樣的情況出現?

行政長官:就樓宇結構安全問題,我稍後再請屋宇署署長再講一次,他剛才已經講得很清楚。

  香港發生任何大型的災難性事件,政府高層是有責任去統籌各個不同部門的工作,譬如在這件事情上有消防處的工作,有屋宇署的工作,還有民政事務總署的工作,這些統籌工作應該由政府高層去做。但政府高層不會作出一些任何的決定來取代我們專業部門,包括消防和屋宇部門的工作。

  政府高層的工性質是統籌,不是施壓。請屋宇署署長再講一次樓宇結構安全的問題。

屋宇署署長:今日我去視察的情況,主要是樓宇的外圍和我可以到達的地方,包括在火場對下一層的二字樓的全層。除了那四條樓梯之外,其實我也嘗試去到三樓事發的地點,是靠近牛頭角道的一個位置,亦都稍為看到火場的情況。我們看到的地方,我們可以作到一個評估,可以提供給消防處的同事。至於我們不能進入的地方,我們主要倚靠消防同事匯報給我們聽,�堶接o生的一些情況。我亦都將一些信息去傳給消防的同事,特別留意某一些跡象。我們的同事會繼續留守現場與消防處同事保持一個密切的聯絡。

(待續)

完

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3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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