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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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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六月十六日)出席公開活動後,就新款垃圾桶及都市固體廢物按量徵費,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新款垃圾桶的投入口縮小,容量不變,但衍生出市民擺放垃圾於桶旁邊的問題,是否未能達到減少廢物的原意?

環境局局長:大家要明白都市固體廢物按量徵費是需要政府部門、很多配套及改變以逐步推展。看看外地相關城市的經驗,其實這些改變包括公共空間、垃圾桶的數量,以至設計的改變為大方向。我看到這幾天的媒體,包括報道相關環保團體(對新款垃圾桶的看法),大家都支持這大方向,需要大家預計到這硬件上的改變外,大家於生活習慣上,如何使用這些公共設施都要作重新認識,所以我覺得這是必然的過程。前幾天,高永文局長亦曾說過,這是必然的過程,當中有所謂的「陣痛」,大家都需要理解及明白。這不單是香港城市所面對的過程,外地城市亦曾經歷差不多的過程,需要大家理解及面對。

記者:(縮小垃圾桶投入口)會否太突然,正如你所說要配合教育,會否市民未能適應?

環境局局長:上屆政府曾做公眾諮詢,其實主流民意是支持落實垃圾按量徵費。前兩年,我們邀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做了一個與民共議的過程,大家商討如要落實按量徵費,需要甚麼配套及制度,包括費用、如何收取費用,以及公共設施的轉變,當時與民共議的其中一個項目,就是這些在公共空間的垃圾桶如何作改變。其實,當時社會的主流意見都是支持減少(垃圾)桶的數量,以及改變其設計。當中一個重點是垃圾按量收費要具備公平的環境,即憑外地經驗,這些在公共空間的垃圾桶,不是用作讓家居及附近商鋪棄置垃圾,這是個不公平的制度。因此,當時已有主流民意的基礎支持這方面的改變,所以大家看到不同的部門,都有不同步伐進行類似工作。大家會留意到早前漁護署(漁農自然護理署)於郊野公園的行山遠足徑,減少甚至取消沿路的垃圾桶。這當然有其他配套,包括向遠足人士作宣傳溝通:自己垃圾自己帶走,自己的水樽自己帶,所以這不是突然的(改變),而是不同部門都於這大方向下配合廢物按量收費逐步落實的過程。我亦理解不同部門將會有不同配套,例如執法及宣傳,都會一步步推出。

記者:我想問會如何處理一些舊的垃圾桶?會否造成另類浪費?

環境局局長:這可以問相關部門,但我理解這些在公共空間的垃圾桶,其實一般都有使用壽命。一般來說,我理解其使用周期是一至兩年,便會因為損耗而需要更換。因此我們鋪排這些公共空間(垃圾)桶的改變,都會從環保出發,應該盡量在這些桶的使用壽命差不多完結時,才改變其設計或安排。

記者:預計何時會完成更換?

環境局局長:我們現時有不同部門都朝茬o大方向去做,食環署(食物環境壎芵p)有其初步做法,漁護署在郊野公園亦有類似做法,大家正在改變。但大家都知道,政府最近成立了公共空間回收及垃圾收集設施改造督導委員會(委員會),這正正是希望建基於過去不同部門的工作,進一步加強相關的統籌和安排。我們找了顧問作更有系統、詳細的分析,了解外地在落實相關政策時,公共設施如何改變。顧問亦會視乎香港的情況,不同區如何思考這些改變。這個委員會有不同政府部門以至民間代表在內,大家集思廣益,希望能夠在落實按量收費政策前,能將這些事宜逐步改變。

記者:有沒有預計日期?

環境局局長:簡單來說,我們較具體的時間表就是這顧問研究最初步的建議,應該在今年年底前交予委員會,委員會將按照顧問較為科學、客觀,按香港最近的改變、市民的反應作出建議,委員會可基於建議再作考慮和參考。

記者:今次首批是八百個(新款垃圾桶),餘下萬多個之後再慢慢推出,是否會視乎成效或市民意見作調整或中期檢討?

環境局局長:相關部門會留意整個變化,亦會在適當時候向督導委員會報告、溝通,大家應該放心,將會是越來越有系統去處理這個轉變。

記者:是否到年底才會決定是否繼續,是否這個意思?

環境局局長:我想這個是多管齊下的方法,譬如說漁護署在郊野公園的改變,在第一期選了幾條主要的行山徑「減桶」,我理解社會的反應是正面的,所以他們亦會部署下一步「減桶」的做法。不同部門會因應整體政策的步伐作相應的配套。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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