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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談亞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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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九月十一日)出席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企業家的藝術世界」展覽開幕酒會後就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事宜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記者:(關於亞視股權變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剛才我一直在政府總部開會,所以我沒有機會留意德勤在記者招待會的說話。我純粹從傳媒的報道得知記者會的部分內容,我想先就過程的問題說說。如果是一個免費電視牌照的持牌人,其股權變動一定要經過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的批准後,才可進行有關的股權轉動,牌照條款已寫得非常清楚。所以,包括亞視在內的持牌人,若有股權轉動,一定要得到通訊事務管理局的同意。剛才我留意到報道提及(亞視)經理人德勤表示,有關交易已完成,無論通訊事務管理局批准與否,有關交易也不會還原。我不知道有關報道是否準確,如果報道是這樣,而(亞視)經理人德勤的意思也是這樣,我便不明白。我剛才已解釋牌照條款的內容,我不明白其說法,或股權交易已完成的做法怎能符合牌照條款。我相信通訊事務管理局收到有關申請後會適當處理。

記者:……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這申請已交由通訊事務管理局處理,我沒有有關該項申請的詳細內容。我相信通訊事務管理局會根據法定的要求和牌照條款處理有關申請。

記者:……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剛才我已說過,根據其牌照條款,(亞視)所有股權變動前,一定要得到通訊事務管理局的批准。據我所知,通訊事務管理局仍未就有關申請作出任何決定。

記者:……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根據《廣播條例》(《條例》),持牌人或持有表決控制權的人士必須是合適人選,(《條例》對)這方面有一定要求,我相信通訊事務管理局會處理有關的申請。

記者:……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其實《條例》清楚列明了對適當人選的要求。

記者:……通訊局可以警告……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其實你說得對,若有違反牌照條款,通訊事務管理局可以根據《條例》作出懲處。關於若有違規會如何處理,我相信它(通訊局)會妥善考慮各個因素後作出決定。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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