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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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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七月一日)出席慶祝香港回歸祖國十八周年系列活動啟動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今早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國家安全法》,這部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實施。當然,香港作為國家一部分,我們是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國家安全,我們履行這些義務和責任的方式是通過《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本地立法,特區政府沒有計劃就二十三條立法。

記者:可不可以說在你任期內都不會就《國安法》修改《基本法》附件三,以及應該不會就二十三條立法呢?

行政長官:我們目前沒有計劃就二十三條立法。

記者:人大常委會高票通過《國安法》,其實特區政府有否任何壓力盡快立法?是二十三條還是修改《基本法》附件三?

行政長官:自從《基本法》在一九九七年實施以來,特區政府就有責任根據《基本法》二十三條履行特區政府的責任,但我們沒有計劃就二十三條進行立法。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5年7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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