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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談亞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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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出席The Hub開幕禮後就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事宜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記者:葉家寶(亞視執行董事)接受報章訪問時提及,打算在五月二十九日,即亞視台慶時停止廣播,光榮結業。其實現行條例是否容許他們提早把(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交回通訊局(通訊事務管理局),並停止廣播?因他們又想繼續經營,想有自己的獨立製作,是否容許他們提早交回牌照?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每一個持牌人均須根據《廣播條例》和有關牌照的條款提供服務,亞視的牌照到明年四月(到期),因此他們需要提供服務至明年四月。如果亞視停止服務,通訊事務管理局會根據《廣播條例》處理,包括作出懲處、警告、吊銷牌照或撤銷牌照。

記者:如果(亞視)真的是五月停止服務,有關頻譜會如何處理?有沒有應急方案?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當然,如果它(亞視)停止服務,相信通訊局作為一個指配頻譜的機構,會處理如何收回頻譜。當中有一定程序需要進行,因持牌人的牌照一定要根據《廣播條例》處理。

記者:即是短期內只可以罰款,直至他們恢復廣播?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相信通訊局作為監管機構會適當處理這事。當然,香港需要根據法例(辦事)。所有事情,通訊局均需要根據《廣播條例》和牌照條款處理。

記者:如果香港電台(港台)真的需要提早接管其頻譜,會否有此可能?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首先,我們要有規有矩地工作,通訊事務管理局需因應當時發生的情況處理,包括發出警告、吊銷牌照,或向行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撤銷牌照,每個程序也須根據《廣播條例》的條款進行。

記者:香港電台是否需要立刻提供服務?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其實我們已經邀請了香港電台就準備提供服務作出計劃,但這需要時間。在這期間需視乎事情發展。現時我不能有個說法,說(亞視)何時停止服務,港台便立刻可以提供服務,這並不可能,對港台來說,也不公平。所以,我們需按程序行事。

記者:是否表示亞視不可以在明年四月之前突然停止?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相信,如果任何機構的持牌人覺得不想繼續根據牌照(條款)提供服務,須得到通訊局和發牌機構,即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意)。以往也有類似例子,有個(持牌機構)surrender,交回牌照,也須得到有關方面同意和找到處理方法。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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