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公司及有關負責人因拖欠工資及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被判罰款
*****************************

  DMagazine (China) Limited因違反《僱傭條例》有關支付工資的規定及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該公司及其兩名董事被勞工處檢控,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四萬元及五萬六千元。該公司及兩名董事被命令須經法庭向相關兩名僱員支付遭拖欠的勞資審裁處判令款項,合共約十一萬五千六百多元。

  上述公司沒有按照《僱傭條例》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沒有支付工資及在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工資及代通知金給一名僱員,涉及款額合共約五萬八千三百多元。此外,上述公司亦沒有按照《僱傭條例》規定,在勞資審裁處判令須支付款項的日期後十四天內,根據該判令支付款項給兩名僱員,涉及款額合共約為十一萬五千六百多元。

  該公司沒有按法定期限支付工資及沒有根據勞資審裁處判令支付款項的罪行,是在該兩名董事的同意、縱容或歸因於他的疏忽下犯有的,故該兩名董事亦被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公司及其負責人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按照《僱傭條例》發放工資及按照勞資審裁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判令款項給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蓄意欠薪及拖欠勞資審裁處判令的行為,並會竭盡所能將違例僱主及公司負責人繩之於法。」



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