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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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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今日(一月二十日)下午出席一個公開活動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請問《國家安全法》其實是否適用於本港?保安局有沒有研究過其可行性?有沒有迫切性在香港推行《國家安全法》?

保安局局長:我們沒有研究過,大家都知道《基本法》是有相關的規定。

記者:如果根據《基本法》,在香港推行是否可行?

保安局局長:《基本法》對於國家安全方面是有第二十三條。我們已經多次說過,就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的一個憲制責任,但我們並無推行的時間表。

記者:在現時未有二十三條之前,有一些港區人大(代表)提出把《國家安全法》加入《基本法》附件在香港推行,其實這做法是否可行?

保安局局長:我們完全沒有研究這個問題。

記者:前特首董建華提到根據《基本法》,國家可以將一些法例引入香港,你對此說法有甚麼回應?

保安局局長:我已經答得很清楚,我們根本沒有研究這個問題。

記者:董建華先生剛才說特區政府有責任就二十三條立法。之前有佔領行動和現時有港獨主張,你覺得現時是否一個適當的時機?

保安局局長:特區政府現時對於二十三條立法並無任何時間表。

記者:現時香港有所謂港獨主張,政府是否需要做一些實質的行為去防止思想擴散?會否做一些實質的事?

保安局局長:關於這方面,行政長官已經非常清晰地說過,我在此亦不需作一些特別補充。

記者:關於青少年軍,其實解放軍是否在干預香港?

保安局局長:絕對不是。據我理解,青少年軍是一個制服團體。今日相關(團體)的發起人之一陳(振彬)先生已在電台清楚說明這一點。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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