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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立法會秘書處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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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今日(一月十二日)宣布,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已通過聘任立法會秘書處現任高級助理法律顧問馮秀娟,於馬耀添卸任後接任立法會秘書處的法律顧問。行政管理委員會進行了內部暨公開招聘工作,物色人選在馬耀添於二○一五年七月退休後填補法律顧問的職位。立法會秘書處的現任職員及外間人選在同一次招聘中一併獲得考慮是否適合擔任法律顧問一職。行政管理委員會委聘了一間獵頭公司協助進行是項招聘工作。

  馮秀娟由二○一五年六月一日起將出任法律顧問(候任),以便安排工作交接。她將於馬耀添在二○一五年七月一日退休當日起正式接任法律顧問的職位。馮秀娟具備深厚的專業知識及廣博的法律經驗。在加入立法會秘書處之前,她曾在前律政署工作,並曾任私人執業大律師。馮秀娟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加入立法會秘書處出任助理法律顧問,並於二○○九年六月晉升為高級助理法律顧問。

  馬耀添於一九九二年一月加入立法會秘書處出任高級助理法律顧問,並於一九九六年七月晉升為法律顧問。馬耀添以豐富經驗、淵博的法律知識及工作熱忱,領導一支專業的律師團隊為立法會、議員及秘書處提供服務。他就關乎立法會事務的法律、憲制及程序事宜提供意見,在這方面一直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他的工作及貢獻備受議員推崇。在餘下任期,馬耀添將會繼續帶領法律事務部應付種種挑戰。



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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