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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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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布委任四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鄭若驊資深大律師、譚允芝資深大律師、黃繼明資深大律師及陳靜芬資深大律師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任期由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三年。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獲委任的四位特委法官的簡歷如下:

鄭若驊資深大律師

  鄭若驊資深大律師於一九五八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一年在倫敦國王學院取得理學士(土木工程)學位及一九八六年在倫敦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一九八七年分別在香港和英格蘭及威爾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年在新南威爾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五年在新加坡取得事務律師資格。二○○○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一九八七年起私人執業。於二○一一年、二○一二年、二○一三年及二○一四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譚允芝資深大律師

  譚允芝資深大律師於一九六一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三年及一九八四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一九八五年起私人執業。一九八四年及一九八八年分別在香港和英格蘭及威爾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年在澳洲首都直轄區最高法院取得大律師及事務律師資格,並於一九九三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獲訟辯人及事務律師資格。二○○六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二○一一年、二○一二年及二○一四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黃繼明資深大律師

  黃繼明資深大律師於一九六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六年及一九八七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一九八八年在倫敦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一九八七年、一九九二年及一九九六年分別在香港、新南威爾斯和昆士蘭取得大律師資格,一九九六年在澳洲首都直轄區最高法院獲大律師及事務律師資格。二○一一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一九九三年起私人執業。二○一三年及二○一四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陳靜芬資深大律師

  陳靜芬資深大律師於一九六九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二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取得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一九九五年完成法律專業共同試,一九九八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一九九六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二○一一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一九九八年起私人執業。二○一三年及二○一四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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