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公司因違反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判罰款
****************

  藝智國際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三十萬元。該公司亦被命令須經法庭向三名僱員支付遭拖欠的款項,合共約三萬三千元。

  該公司沒有按照《僱傭條例》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及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工資予三名僱員,涉及的欠款額共為八萬二千三百五十元。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支付工資,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及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任何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2014年10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13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