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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強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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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公布,財政司司長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委任石仲廉和陸季嬋分別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的主席和成員。財政司司長同時再度委任三名現任成員吳秋北、吳慧儀和王君傑。有關任期為兩年,由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歡迎上訴委員會的任命,並表示上訴委員會由不同專業範疇的人士組成,委員對金融市場及強積金計劃的實際運作均有豐富經驗及專業知識。

  石仲廉是退休高等法院法官,亦是現任銀行業覆核審裁處的主席,以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的其中一位主席。

  陳家強說:「石仲廉先生處理有關金融監管機構的上訴個案經驗豐富。我相信在他的領導下,上訴委員會必定能保持公正。

  「我有信心新任和續任的上訴委員會成員將為上訴委員會的工作作出貢獻。」

  陳家強同時讚揚將卸任的上訴委員會主席司徒冕和委員朱永耀。

  上訴委員會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5條成立,負責聆訊就該條例附表6所指明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

  由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起,上訴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
石仲廉

副主席
---
石永泰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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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毅生
陳瑞娟
左龍佩蘭
鄺鳳萍
劉玉娟
陸季嬋
吳秋北
黃祖耀
吳慧儀
潘新江
王君傑

  是次委任已刊載於今日的政府憲報。



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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