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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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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八月十五日)下午在香港總商會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大家好。我作為社會一分子,很希望能夠在二○一七年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和人大有關的決定,和全香港合資格選民一齊一人一票,第一次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我們的行政長官;但同時我反對用任何犯法方式來去追求或支持某一個普選方案。事實上中央過去亦多次講過,中央是不會被「佔中」或者類似的犯法行為脅迫而在這個普選問題上作出讓步。因此,我今日過來簽名,是表達我保普選、反對用犯法的方式,即「佔中」的方式去達致普選的訴求。

  普選這個問題是社會上十分關心的工作。我除了作為社會的一分子,對這個問題十分關心之外;我作為行政長官,過去一段時期亦與社會上持不同意見的人士溝通。政改三人組的同事在這方面亦做了大量的工作,還有我亦不斷努力在泛民和其他的立法會議員和中央的機構之間,發揮好橋樑的作用。今年四月份,三位主任到上海邀請全體立法會議員去上海,就政改問題傾談,是一個例子。

  剛剛個多小時前,我知道通過我和特區政府同事的安排,中聯辦張曉明主任第一次和泛民的立法會議員就這個問題大家進行商談。今日和民主黨的商談是四個泛民黨派類似的商談的第一次,我知道今日的氣氛是好的,大家都能夠坦誠就政改和其他相關的問題交換意見。下去,下星期還有三次這樣的機會,除了香港之外,林鄭月娥司長亦在會後見傳媒的時候宣布了,我們亦安排有機會讓全體的立法會議員在深圳和李飛主任等中央官員再交換意見。

  我相信香港泛民議員和其他各個界別的議員和朋友能夠多些和中央官員商談、交換意見,不僅對促進二○一七年普選有幫助,對促進香港各界人士,包括立法會議員,包括泛民議員,對中央對某些問題的立場和看法的認識和了解亦有幫助。所以這個工作下去會繼續做,不單是為了二○一七年的普選、政改去做這個工作,亦為了香港的長遠和中央一起推進香港發展的工作,亦做我們應做的一些推動作用。

記者:你現在簽名是否以特首名義?

行政長官:我剛才說過,我作為社會一分子,我是保普選,我是反對用犯法的「佔中」方式。

記者:現在簽名是在你的辦公時間簽名,以及有新聞處和特首辦的人員隨行,究竟是以個人名義,還是以官員的名義?你之前以個人名義,你可否搞清你現在是以甚麼身分?

行政長官:我是以個人名義的。大家知道,我來到這裏大家一定會問其他的相關問題,尤其是今日我們安排了四場的第一場,讓泛民議員見中聯辦主任,這個好明顯,就是我作為行政長官安排的,大家對這個問題相信亦會感興趣知道我的看法是怎樣。還有亦向大家宣布,在下一個星期,有這個安排讓全體立法會議員與李飛主任等中央官員見面。

記者:但又用政府新聞處出稿,會不會不是太恰當?

行政長官:正如我剛才所說,我來到這裏跟大家見面,一定有很多其他相關的問題,不是來這裏只說我簽名這件事。事實上,政府官員簽名也不只我一個人,雖然我不知道有多少我們的問責官員或其他官員同事已經簽了名。

記者:但是會不會覺得特首去簽名其實是一個很不恰當的做法呢?因為你是最高級的官員,無論你是否私人名義,都不應該有一個這樣的立場,失去了一個應有的中立性?

行政長官:沒有甚麼中立性的,在犯法和守法之間,是沒有一個中間地帶的。而且一直以來,我都和大家說,我是反對用任何犯法的方式,來達致支持某一個普選方案的訴求。每一個香港人,每一個香港人都應該維護香港的法治,不要破壞社會秩序。我相信每一個香港人都和我一樣,希望在二○一七年有普選,而不希望因為出現一些抗爭或者違法行為,令到我們二○一七年的普選願望落空。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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