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二)
*********************

記者:想問一下,剛才司長說她的排名是「普遍」、「主流」、「較多」、「較少」這樣排下去,但「一些」和「有意見」的排名應該在哪個位置?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內部同事其實都盡了他們最大的努力,嘗試將那十多萬(份意見書)和二百多個座談會(聽到的意見),甚至是加上民意調查的數字一一呈現給大家。基本上來說,「普遍」或「大部分」等等都是要有所根據,在剛才我所說的四個範疇內可能都佔一個比較大的比例。然後當然是「主流」,之後是「較多」、「不少」或「部分」,最後若沒有記錯應是「較少」──一個隱隱約約的層次。剛才我答這位記者問題的時候,希望大家諒解,我雖然是讀工程出身,但我不希望量化,因為我過往十一年的政改經驗告訴我,若我們一開始就簡單地求量化是很難達到共識。我們希望給大家一個感覺,現在的意見是兩個主流部分,第一就可以說七百萬市民都想落實行政長官普選,所以我們的報告是容許,或有基礎讓特首很有信心地上報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附件一》的修改。第二個想呈現給大家看的,就是好像答這位英文記者朋友那樣,是遠遠未有共識。大家都看到,無論是「較多」、「較少」、「主流」也好,只有一個結論,就是現在沒有任何一個建議可以取得足夠的票數通過立法會。所以路還是很長,雖然(政務司)司長說是「大直路」,但這條「大直路」上都有些泥濘,有很多東西,是不容易行的。

記者:可不可以說說,「一些」或者「有意見」是在「較多」和「較少」中間,或是其實排名低過「較少」?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其實去到那些位置,已經不是那麼科學化。主要的意思是,這些意見有一定的數目,不可以忽視,但同時可能也有不同意見的表達,所以這些意見通常都是仍然需要處理某些爭論點也不定。這些(意見)可能會用這個表述方法。

記者:會否說哪一個詞語(形容)的方案爭論比較大?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比較大的爭論我們都已經點了出來。譬如我們說,(關於)提名程序(的爭論)一定是最多的,因為我們的說法是甚麼也完全沒有用過。在提名程序那段,若我沒有記錯,就是說提名程序有很多不同意見,大概是這樣說了,然後就列出幾個不同的意見出來,包括「三軌制」、「公民提名」、「八分一門檻」、「一定比例」,全部都是想說明一樣東西:我們遠遠未有共識。

記者:局長,根據你的說法,用「普遍」形容的市民應該是多過「不少」的,那為何十多萬份的主流意見你用「普遍」,但在行政長官報告內,七十九萬參加全民投票的市民是用「不少」去形容,是否政府在用字方面其實是沒有一個統一標準,只是各取所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其實我在節目前和周庭同學也有提過,無論意見的輕重,是民意的表達,政府都需要重視。因此無論我們用甚麼字眼也好,希望大家都包涵,就是政府的態度都是如一的,我們都是希望將社會所有的意見盡量都有所適當的應對,以及希望我們最終的具體方案得到各方的接受,這是最大的目的。

  在這過程內,我不希望社會上出現一些對立局面,所以我們,起碼我本人,是極其不願意將意見量化,因為我不覺得量化是適當的做法,因這會無可避免地為社會帶來進一步的對立,好像大家鬥人多那樣,這個我覺得不是好事。但我也說過,六月底和七月一日所表達的民意是重要的,有時除了看表面的民意外,也要看民意背後的憂慮是怎樣,剛才在節目內主持也有說過,大律師公會第二份聲明也有提過,就是一些建議的背後是代表了一些甚麼顧慮或者一些甚麼追求呢?這些顧慮和追求可否在未來具體方案內用一個合乎《基本法》的方式容納在內呢?這是我們在未來數月,正如我剛才回答這位記者朋友為何未來數月那麼關鍵呢,就是各方都需要聆聽對方訴求的背後原因是怎麼樣。

  有朋友力求第一次舉行普選行政長官,希望可以對香港的繁榮穩定有所幫助,而非有所損耗;有些朋友認為需要一步到位,追求他們最推崇的民主崇高理想方案;有些朋友比較務實中間落墨方案,所謂「食住先」,社會上這幾類都有。所以我希望這數類朋友在未來,不論是他們之間也好,或者透過特區政府主持也好,可以凝聚到他們再談談我們是否可以找到一個方案出來。所以未來數月,希望大家可以幫忙,可以營造到討論的氣氛。多謝各位。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