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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取消深水鶪@食物製造廠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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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水鶪@間食物製造廠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今日(六月十二日)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取消牌照。

  店鋪名為「肥肥小食」,位於大埔道45號地下B2號鋪。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三月至今年四月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八千六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九十分,店鋪因此被取消牌照。」

  有關持牌人於二○一二年六月及去年一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四千一百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店鋪去年三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的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的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的名單。



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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