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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度第二次校舍分配工作--運用空置校舍應付觀塘區小一學位預計出現的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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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六月五日)公布,合資格的辦學團體可透過二○一四年度第二次校舍分配工作,申請兩所位於觀塘的空置校舍。

  該兩所空置校舍分別是位於觀塘坪石h第二座校舍的前五邑甄球學校校舍,以及位於觀塘順安h屋h小學第一校舍的前葛量洪教育學院校友會觀塘學校校舍。有關空置校舍的資料載於附件。

  教育局發言人說:「為了應付目前至二○一八/一九學年觀塘區小一學位預計出現的過渡性短缺,政府指定兩所位於觀塘的空置校舍,作有時限性擴充現有資助小學及/或營辦個別有時限性資助小學之用。」

  「觀塘區的六歲學童人口預計將於二○一八/一九學年達到頂峰,然後在二○一九/二○學年逐步回落至穩定水平。成功的申辦團體預期將由二○一五/一六至二○二三/二四學年於兩所空置校舍營辦學校,以紓緩觀塘區小一學位過渡性短缺的情況。當觀塘區小學學位供求穩定之後,被分配的校舍將需要交還政府,屆時教育局將根據租約於事先給予營辦者合理時間通知後,要求營辦者交回校舍。」

  發言人補充說:「本局預計,分配工作完成後,成功申辦的團體將充分利用有關校舍,在二○一五/一六至二○二三/二四學年期間,盡可能紓緩學位過渡性短缺。至於相關年期內每個學年實際營辦的班數,則須按教育局的批准為準。」

  「校舍分配將以辦學團體互相競逐的方式進行。在審批申請時,教學質素將屬首要考慮條件。考慮的因素包括申請學校或辦學團體的辦學紀錄,以及提交的辦學計劃書的質素。倘若條件相若,則會優先考慮最能夠在預定時間內提供學位應付預計出現的小一學位過渡性短缺的營辦者。就有時限性擴充現有資助小學的申請,營運現有學校和擴展校舍的行政安排也在考慮之列。」

  所有申請均會由校舍分配委員會審核,其成員包括政府及非政府人員。就營辦有時限性的資助小學的申請,每個申辦團體可就每所校舍提交一份申請書,即最多共兩份申請書,或者就於兩所校舍營辦一間有時限性的資助小學提交一份申請書,或者就於一所或兩所校舍擴充其辦學權下現有資助小學提交多於一份申請書。

  如申辦團體提交多於一份申請書,每份申請將獨立處理。申辦團體須填妥申請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及辦學計劃書(包括所有附件在內不得超過10頁,另附兩頁摘要)一併提交。辦學計劃書須列明抱負及使命、管理及組織、學與教、校風及向學生提供的支援、學生表現指標及自我評估指標。申辦的辦學團體亦可列舉現時營辦的學校,並分別列述其營辦表現,以支持是次的申辦。

  根據現行的校舍分配政策,申辦團體必須為認可的慈善機構或屬公共性質的信託機構,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並須符合以下條件:

(1)按《公司條例》註冊成立,而其組織章程細則已包括分配校舍所需的全部標準條文;或

(2)按其他條例註冊成立,而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在審閱該團體的章程後,認為可獲考慮分配校舍。

  就擴充資助小學校舍的申請,申辦團體須正在本港營辦一間或以上的資助小學,而申辦團體必須為申辦學校的註冊辦學團體。

  二○一四年度第二次校舍分配工作的申請表格及其他參考資料,可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sch-admin/sch-premises-info/allocation-of-sch/index.html)下載,該網頁亦備有更多有關是次校舍分配工作的資料。

  申辦團體須於二○一四年七月四日下午五時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請表、有關證明文件及19份辦學計劃書連摘要交抵教育局基礎建設及研究支援分部(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東翼六樓)。遲交、未填妥或以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概不受理。

  如有查詢,可致電3509 8413或3509 8411。



2014年6月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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