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業介紹所因無牌經營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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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今日(五月五日)提醒所有職業介紹所必須依法經營,否則會被檢控。
該處因應近日一宗法庭裁決而作出上述呼籲。合美有限公司因未有持有效牌照而經營職業介紹所,於日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四千元。
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於去年十月接獲一名外籍家庭傭工投訴,調查發現該職業介紹所在案發期間未有持有效牌照。
有關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或濫收費用的投訴或查詢,請致電二八五二 三五三五或親身前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三十八號海港政府大樓十二字樓,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聯絡。
完
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