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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承投北角(東)渡輪碼頭政府物業租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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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產業署現招標承投北角(東)渡輪碼頭上層及下層西面的政府物業租用權,為期三年。招標公告於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刊登憲報。

  該等物業可用作以下用途:

(a)碼頭,供承租人的船隻停泊,而有關船隻的使用,以及在船上經營任何業務方面,均須事先獲相關政府部門及其他適當主管當局發出所需的牌照、許可證或批准書;

(b)在事先獲業主書面批准下,經營以下附設於碼頭的業務的任何一項或任何組合:貨幣兌換店、照相館、禮品店、陳列室、旅客資訊中心和旅行社/票務代理;上述業務只可在小商亭內經營,小商亭所在位置須事先經業主書面批准,每個面積不得超過10平方米,數目以五個為限。

  投標文件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到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31樓政府產業署索取,亦可從政府產業署網站www.gpa.gov.hk下載。

  有興趣實地視察物業的投標者須於今年三月十二日或之前致電2594 7697與政府產業署預約。

  投標者必須於今年三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時前把投標書放入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務署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2014年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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