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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新一輪「場地伙伴計劃」現邀請演藝團體及機構提交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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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就新一輪的「場地伙伴計劃」,邀請本地演藝團體及機構提交建議書,計劃為期三年,由二○一五年四月起至二○一八年三月止。截止收取建議書日期為本年四月三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場地伙伴計劃」旨在讓康文署轄下的演藝場地與演藝團體及機構建立伙伴關係,以提升場地及伙伴團體的藝術形象和特色、擴大觀眾層面、善用現有設施、制訂以場地為本的市場策略、促進藝術贊助、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藝術發展,以及推動表演藝術在社區發展。

  第二輪的「場地伙伴計劃」已於二○一二年四月展開,將於二○一五年三月結束。在眾伙伴的共同努力下,有效地達致「場地伙伴計劃」的目標。

  新一輪的「場地伙伴計劃」將於康文署轄下十二個演藝場地推行,包括香港大會堂、香港文化中心、牛池灣文娛中心、西灣河文娛中心、上環文娛中心、葵青劇院、荃灣大會堂、沙田大會堂、北區大會堂、屯門大會堂、元朗劇院及油麻地戲院。

  有關詳情及邀請建議書文件可於康文署各演藝場地索取,或於康文署網址www.lcsd.gov.hk/vps下載。

  查詢可致電二八五三 二六八八。



2014年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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