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女子因詐騙被判入獄
*********

  一名五十三歲女子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在區域法院因詐騙被判入獄三十九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是一間本地公司的僱員,她於二○一○年九月至二○一一年五月期間,向一所本地銀行提供文件以獲得總值約一千六百萬元的發票貼現及進口貸款。該銀行其後懷疑被告所提交的文件為虛假,於是向警方報案。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發現,被告以虛假的貨運商收據及購貨訂單向銀行申請借貸。警方拘捕被告,並落案控告她兩項詐騙罪。被告今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及被判入獄。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百四十八號



2014年2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0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