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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經營職業介紹所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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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發言人提醒所有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必須依法經營,否則會被檢控。

  該處因應今日(一月二十四日)一宗法庭裁決而作出上述呼籲。有關人士因無牌經營職業介紹所(以「僱傭點」名稱經營),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四千元。

  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於去年六月接獲一名擬聘請外籍家庭傭工的僱主對涉案職業介紹所的投訴。調查發現有關人士經辦職業介紹所而未領有牌照。

  有關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的投訴或查詢,請致電二八五二 三五三五或親身前往中環統一碼頭道三十八號海港政府大樓十二樓,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聯絡。



2014年1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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