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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管有用作製造虛假文書的設備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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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四十八歲男子因管有用作製造虛假文書的設備,今日(一月二十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六年。

  案情透露,警方在該名男子位於觀塘的寓所檢獲九千零四十七張偽造信用卡。經檢驗後,該批偽造信用卡的磁帶沒有任何資料。

  人員經調查後,該名男子被控以一項「管有用作製造虛假文書的設備」罪。他今日承認控罪。

  法院認為有關罪行嚴重,對國際層面亦有影響。警方重申製造及行使虛假信用卡是嚴重罪行。警方有決心透過預防及執法工作打擊此類罪行,維護香港安全及穩定的營商環境。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百五十八號



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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