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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因違反有關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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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匯晨物流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有關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一月七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合共被判罰款六萬元。

  個案中僱主未有按照《僱傭條例》規定,最遲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支付工資予兩名僱員 。

  勞工處發言人說:「勞工處不會容忍蓄意欠薪行為,並會竭盡所能將違例僱主繩之於法。」

  如僱員被拖欠薪金,應立即致電勞工處的熱線二八一五 二二○○作出舉報。



2014年1月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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