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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新收費及再延長放寬的士不准停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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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今日(十二月六日)宣布,巿區、新界及大嶼山的士新收費將由二○一三年十二月八日(星期日)起生效。此外,現行放寬的士在時速限制七十公里以下路段內的「繁忙時段」及「上午七時至晚上七時時段」限制區上落乘客的措施,亦會延長至二○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止。

  巿區、新界及大嶼山的士由二○一三年十二月八日(星期日)起的收費如下:

 收費   市區的士  新界的士  大嶼山的士
(港幣)  (紅色)  (綠色)  (藍色)

落旗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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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2公里  22元    18.5元    17元
或其任何
部分

跳錶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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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每200米(78元以下)(60.5元以下)(143元以下)
或其部分, 每跳1.6元  每跳1.4元  每跳1.4元
或每分鐘
等候時間或 (78元以上)(60.5元以上)(143元以上)
其部分    每跳1元  每跳1元   每跳1.2元

附加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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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行李*/
每隻動物    5元     5元     5元
或鳥類/
每程電召
預約服務

*擺放在乘客車廂內的輕便行李除外

  的士司機必須按錶收費。由二○一三年十二月八日起,的士咪錶若仍未調整以顯示新收費,的士司機必須於車廂內展示由運輸署發出的新舊車費換算表(見附圖)。的士乘客必須根據換算表支付新車費。的士司機根據車費換算表收取新車費時所發給乘客的車費收據,必須寫上按新收費收取的車費總額。

  市民可致電1823電話中心查詢或瀏覽運輸署網頁(www.td.gov.hk)有關新的士收費詳情。

  此外,鑑於現行放寬的士在時速限制七十公里以下路段內的「繁忙時段」及「上午七時至晚上七時時段」限制區上落乘客的措施整體上沒有對交通造成阻礙,亦能讓的士提供更佳的點到點服務給乘客,政府決定延長這放寬措施十二個月,由二○一四年二月一日至二○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如目前安排一樣,的士可在有關限制區內上落乘客,但不可停車等候。的士司機必須繼續發揮自律精神,嚴格遵守「即上、即落、即走」及「不可停車等候」的規定。運輸署及警方會密切監察放寬措施的實施情況,如出現不遵守規定的情況令其他道路使用者受阻礙,政府會考慮在放寬措施到期前取消部分或整個放寬措施。

  政府會發出新限制區許可證予所有的士以替換於二○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到期的舊許可證。運輸署會於適當時候通知的士車主及司機領取新許可證的詳細安排。



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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