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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費用由二○一三年十二月一日起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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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郵政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宣布,立法會已通過《2013年郵政署(修訂)規例》,《郵政署規例》(第98A章)下部分郵政費用,包括信箱及信袋租用費、郵包轉遞費、掛號費和強制掛號費以及記錄派遞費,將由二○一三年十二月一日起作出調整。《2013年郵政署(修訂)規例》於二○一三年十月四日刊憲。

  香港郵政發言人說:「是次調整的各項郵政費用已超過15年未有調整,有關的服務現時全部出現虧損。」

  夾附郵政費用調整的詳情。



2013年11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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