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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談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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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出席一個研討會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大家好。我知道公眾對於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結果的關注,近日我和我的同事在多次場合中,盡量向大家解釋今次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決定的準則和理據。我也向有關申請者和公眾,在不會破壞行會的保密機制之下,盡量向大家解釋今次的準則和理據。在上星期六,我們已回信給香港電視網絡的工會,解釋今次的準則和理據。在這幾天,我和我的同事也有和兩個申請者,即香港電視娛樂和奇妙電視接觸,亦很高興看到他們有新聞公布,解釋他們接下來的節目鋪排,看到奇妙電視將會在六年有十億元的投資,香港電視娛樂亦會在三年內有六億元的投資,估計六年內有超過十三億元的投資;我亦見到在他們的公布中,香港電視娛樂表示打算在員工同意之下,聘請一部分香港電視網絡的前員工。

  通訊事務管理局會和兩間原則上獲批牌照的機構展開下一階段工作,就牌照細則和內容進行探討。奇妙電視亦說,他們可以在獲正式發牌後三個月內開台。我相信這方面的工作展開後,以及(新電視台)開台之後,可以給大家多些選擇和多元化節目,讓香港市民欣賞。

記者:蘇局長,今日有報道指五月時,袁國強曾經建議就今次免費電視牌照進行多一次公眾諮詢,但你拒絕,其實可否解釋一下當時發生了甚麼情況?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不會評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討論內容,所以我不會澄清有或沒有這方面的內容,因為在保密機制下我不會評論。但我可以說,整個過程是根據程序公義,我以往也多次向大家透露,我們是根據法律意見,特別是律政司的意見和御用大律師的意見,進行這些程序,我相信在程序方面,我們是在謹守、恪守程序公義的情況下進行。

記者:李慨俠先生將會撤回JR(司法覆核)申請,會否趁這機會不在司法程序中進一步解釋不發牌的理據?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剛才也說過,這幾天我們就發牌決定的準則和理據,已在行會的保密機制之下,盡量向大家解釋。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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