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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談亞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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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八月二十九日)出席《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十簽署儀式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想問問是否已經收到亞視的上訴申請?如果他(盛品儒)轉另一個position(職位),你們會否接受他繼續做管理層?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根據《廣播條例》第24條作出的指示,亞視要在不同時間做不同的事,我們從報道中知道亞視打算上訴,但到現時為止,我們未收到這些上訴文件。

記者:如果盛品儒由執行董事轉為董事,還是否符合報告要求他不要做管理層的指示?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們關注的是執行董事這職位,(盛品儒)要在下星期一之前辭去這個職位,如果有其他變動,我相信通訊局會做相關處理。

記者:但如果他用上訴方法或其他法律程序,不在星期一辭職,你們會怎樣做?是否可以這樣做?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當然,如果進行上訴時,大家要看看《廣播條例》,特別是第34條,除了暫時吊銷牌照這方面的事宜外,所有通訊局的指示,即使是在上訴期間,也要(執行)。

記者:是否即是說他由執行董事轉為董事就沒有問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重申,根據通訊局的報告,在星期一之前,他要辭去執行董事的職位,而視乎他是否一個適當人選,才可做到這方面的工作。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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