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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回應第一期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司法覆核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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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就環保署署長批准第一期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環境許可證,以及其他相關事項司法覆核的裁決作出以下回應:

  環保署歡迎原訟法庭的裁決,確認環保署署長就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和環境許可證所作出的決定。環保署一直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訂定的要求、原則及程序,嚴謹審視每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潛在的環境影響。環保署將一如以往,嚴格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執行工作,以保護環境。



2013年7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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