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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應傳媒有關市民是否被通緝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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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有關市民是否被警方通緝,警方發言人今日(五月十四日)回應如下:

  市民只要奉公守法,就毋須擔心是否被通緝。警方只會在經調查後有合理懷疑有人干犯了某些罪行或會被控告某些罪行,而未能將該名人士緝捕歸案時,才會考慮把該人士列為被通緝人士。一般而言,警方會透過不同方式主動聯絡涉案人士。

  如有市民向警方投案表示自己與某一案件有關,警方會按既定程序作記錄及進行調查。警方呼籲市民切勿濫用報案室的服務,以免對真正需要報案或緊急求助的市民造成延誤。警方處理市民舉報或求助時,會按個案的緩急先後予以跟進。

  警方強調,任何人士如蓄意濫用報案室服務或妨礙報案室運作,有可能干犯「浪費警力」或 「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刑事罪行。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百五十三號



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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