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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小食店被罰暫停營業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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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朗一間小食食肆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容許員工在露天地方配製食物,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店鋪名為「雅都茶餐廳」,位於俊賢坊18號權益大廈地下20號鋪,由今日(五月五日)至五月十八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食肆經營者於二○一一年七月至去年七月期間,因上述違例事項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四十五分,因而分別停牌七天及十四天,並連續執行。」

  食肆經營者其後向牌照上訴委員會及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委員會決定食肆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的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的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茲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的名單。



2013年5月5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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