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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法律援助服務局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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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宣布委任一名法律援助服務局成員。

  行政長官已委任律師李超華代替已請辭的黃吳潔華為法律援助服務局的成員,任期由二○一三年五月一日起至二○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法律援助服務局負責監督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的管理,並就法律援助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見。

  法律援助服務局的成員包括一名與大律師或律師行業無關係的主席及四名成員,以及分別由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推薦的兩名大律師及兩名律師成員。該局現任主席為李家祥博士。其他現任委員為蔡惠琴、洪為民博士、鄺心怡、梁偉權、周凱靈、Josephine Antonetta Pinto以及馬華潤。

  法律援助署署長為法律援助服務局的當然成員。



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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