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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行人道路安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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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昨日(一月三十一日)完成為期一周的全港行人道路安全運動,透過宣傳、教育及嚴厲執法行動提醒行人,尤其是長者,要注意道路安全。

  該項運動於一月二十五日至三十一日進行,期間共發出二百九十六個口頭警告及一千二百六十九張傳票給違反交通規例的行人。

  行動中,警方發出了九百六十八張涉及行人不依照交通燈號指示橫過馬路的傳票、一百六十四張涉及身處距離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十五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的傳票、六十一張涉及行人不遵守交通標誌的傳票、以及四十八張涉及身處距離燈號控制過路處十五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的傳票。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人員於全港三百九十九個地點,向市民派發了超過一萬一千張道路安全宣傳單張,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則。

  警方發言人呼籲:「行人應小心及安全地過馬路,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二千元。」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百九十號



2013年2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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