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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九有關檢測和認證的措施實施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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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十五日)公布《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九(《CEPA補充協議九》)中有關檢測和認證的措施的實施詳情。

  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二○一二年六月簽署《CEPA補充協議九》,在廣東省試點將香港檢測機構獲准承擔的認證服務範圍放寬至食品類別。

  有意為內地食品認證提供食品檢測服務的香港檢測機構,須就相關檢測項目取得香港認可處的認可。獲認可的檢測機構可與內地的認證機構合作提供服務。

  內地已通知港方適用於此開放措施的認證服務範圍,以及香港檢測機構與內地認證機構開展合作的程序,詳情請瀏覽以下網頁:香港認可處: www.hkas.gov.hk;香港檢測和認證局:www.hkctc.gov.hk。

  政府發言人說:「自《CEPA補充協議七》起,內地逐步向香港檢測機構開放市場。今次《CEPA補充協議九》的有關措施反映內地進一步承認香港檢測機構的測試結果,長遠有助香港檢測和認證業開拓內地市場。」



2013年1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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