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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答問會答問全文(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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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十二月十日)下午在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的答問全文: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行政長官現在回答議員的質詢。葛珮帆議員。

葛珮帆議員:多謝主席。特首,你作為一個專業的測量師,就算不是建築測量的專業,亦應該對僭建的警覺性較一般市民為高,會用更嚴謹的態度去檢查和處理。但是特首你卻在當時選擇隨便邀請一位朋友看看便算,這個做法令人很難以理解和接受。我們都覺得你應該缺乏了應有的謹慎,是很嚴重的疏忽。而行政長官在處理這件事情上是拖拖拉拉,亦令到公眾感到很失望。今日,我們看到特首在這�埵V公眾道歉,但我仍然希望特首可以在最短時間內按屋宇署的指示完成所有的清拆和復原的工程。

  特首,市民對你感到懷疑,主要是包括你在十四頁的回應聲明中,自爆有二百呎的僭建空間,但屋宇署在檢查時,就證實是三百多呎。同時,你在沒有申報的情況下自行處理了一些僭建的空間。大家都覺得你為甚麼會犯上這些錯誤呢?你可不可以進一步解釋一下山頂大宅僭建空間究竟是甚麼一回事呢?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主席,我買樓的時候,現在回想起來,確實是應該要求賣方給我多些時間,使得可以正式委託一位專業人士,專業建築測量師向屋宇署取已經審批的圖紙來核對當時屋宇的狀況。我當時由於時間不夠,亦對有關問題重視不足,因此,只是邀請一位朋友義務幫我做這方面的工作和其他與建築物有關的,譬如有沒有漏水和老化問題的工作。

  回想起來,這一點確實是一個疏忽。至於所需要時間的問題,自從六月底,媒體和社會人士對那兩間屋提出各種的質疑,我是需要一段時間才可以不憑記憶,而是憑當時的文件和紀錄翻查出有關的資料,好好回答大家的問題,包括,我該處的花園、游泳池、車路等,是否霸佔的。這方面我在那十四頁紙的公開聲明中都交代了。

  至於為甚麼沒有通報屋宇署,這剛才在發言當中我亦說了。因為當時我的意識中地下低層該幅牆的入口--進入僭建的工人房、洗衣房等--的入口,應該是回復現狀,那幅牆在缺了牆的入口大約是一扇門那麼闊,這是應該向屋宇署辦有關的手續來完成的。我當時的想法是把它盡快還原,沒有向屋宇署申報,這是一個疏忽。

  至於面積的問題,大約一年前把入口封了後,就一直沒有入去,我在封閉前亦沒有量度,因此在聲明中,就說是約二百呎。那個空間還是一個不規則的空間,所以我沒有量度到具體有多少呎。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葛珮帆議員。

葛珮帆議員:主席,我想特首再澄清清楚一點,其實你在買入山頂大宅時,你是否已經知道有僭建呢?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我買入大宅時,根據我那位專業建築測量師朋友給我意見,說是沒有僭建的。因此,一直以來,我請媒體和各方面的朋友去家中,在家中各處地方走動、吃飯等,我都是完全開放的,亦完全沒有在屋內有僭建這個認識。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何俊仁議員。

何俊仁議員︰梁先生,你都記得很清楚,在你宣布參選之前約四、五個月,即是說二○一一年五、六月左右,你招待一些記者回你家,你透過記者間接向公眾說,你家中沒有僭建。而事後大家知道,原來你的大宅是有不少於十個僭建物,是十處。到當年十月,即在你差不多宣布參選的時候,你已經建了一幅牆,用你所說的「封了密室」。當時你起碼知道有這樣的一個僭建物存在,仍然是存在的,我們覺得,你並沒有向記者開誠布公,把事實講出來,糾正紀錄。而去到參選的時候,在選舉論壇,你強烈攻擊你的對手唐英年,你說:你的僭建並不是僭建那麼簡單,是「講大話」,是誠信問題。那麼其實大家市民看得到,原來你的屋有十個僭建物,你一定會知道,因為你起碼封了一個,現在我們大家都覺得你是賊喊捉賊。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請議員提出你的問題。

何俊仁議員︰你實際上說那些話的時候,是在欺騙市民、欺騙傳媒、欺騙選委。那麼你同不同意,實際你特首這個位,也是騙回來的?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主席,在山頂那兩個物業事後發現的僭建物,絕大多數不是我去僭建的,上手業主在六月底接受電台的訪問時,他自己都表示了這個看法。我確實是好像何俊仁議員所講,在二○一一年五月的時候,我請傳媒到家中吃飯,正如很多次,之前之後與傳媒在家中聚會一樣,在室外室內都到處走動。當時有傳媒向我提出,指�茼皝L的、我入則得到屋宇署批准建的玻璃篷,問是不是僭建的。我當時向他們表示,我請過兩個律師,以及邀請到一個專業測量師朋友,向我在買樓前提供過專業意見。那次並不是一次採訪活動,因此在那次聚會後,有傳媒早一日、有傳媒遲一日登有關的對話,而且不同的小品文章,內容都不盡相同。所以我絕對無意在二○一一年五月那個與傳媒的聚會當中說一些話去誤導公眾。

  至於那個323呎的地方,那個亦都不是我僭建的。我自己知道了有問題後,便主動在沒有人提任何問題的情況之下處理了。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何俊仁議員。

何俊仁議員︰主席,我到現在真是非常之震驚,到今日你還是不很坦誠地承認一些事實。第一件事,你說有很多是你買回來時候已經有,但有些不是,有些是你事後自己加建上去的。《明報》所拍到的一些花棚就是了,有高空圖片,如果沒有那個圖片你可能都不認。第二,那個地下室你是知道存在的,起碼在選舉的時候,你並沒有向記者糾正,到今年六月屋宇署去查,你亦沒有向屋宇署講,接�茖茈|封信你不回答,你就說因為在打官司,但實際上,你打官司和回應屋宇署的調查是兩件事來的,回應屋宇署的調查是個法律責任來的。其實你不要再用這些語言藝術來瞞騙公眾,因為市民看得很清楚。我今日想問梁先生,其實你覺不覺得自己的誠信已經破產?現在很多人要你落台,你怎樣回應?其實你還有沒有顏面留在這�堙H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主席,在處理有關問題的時候,我確實是有疏忽的地方,但我的態度是,我要加建或改建一些東西,我會去申請。事實上我買樓回來之後,有做過這樣的動作。如果我知道屋內有其他的僭建物,或者一些現存的構建物,亦都需要申請的話,我一定當時會一併處理。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麥美娟議員。

麥美娟議員:行政長官我想有很多市民和我一樣,都是不滿意你今次處理的手法,特別的就是就�荍A的僭建,當一開始有傳媒報道你家中有僭建的時候,你沒有很清楚交代,究竟家中有多少處地方是僭建。然後在每一個事件有傳媒再揭發又多一單,再揭發再多一處地方,再揭發又多一幅牆,好像是「擠牙膏」那樣,逐日逐日去交代。我想市民大眾現在很想知道,你可以清楚交代,你家中的僭建究竟在甚麼地方,還有你為甚麼一開始就不去清楚交代,而要靠傳媒逐次逐次「擠牙膏」報道出來呢?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主席,由六月下旬,傳媒報道我家中花園的玻璃棚還有葡萄架有可能是僭建之後,屋宇署就去現場查察,發現多另外四處,這六處已經公開了。我跟�茪@如我當時承諾大家的做法,我馬上聘請專業團隊,一方面和屋宇署去洽商如何去補救,同時在兩間屋的�悹堨~外做一個全面的調查。調查結果已經放在我的公開聲明�堶情C下去,我們會繼續和屋宇署配合,如果屋宇署認為在我的專業團隊所查察得來的結果以外還有甚麼我們需要修正,我一定會從嚴處理。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麥美娟議員。

麥美娟議員:我的問題是想問行政長官,為何你一開始又不用你經常說的方法,開誠布公地將有問題的地方「攤開」出來講,而是要傳媒逐次逐次「擠」出來,究竟你同不同意你的處理手法不是一個最好的方法?究竟你最初在處理這事件的時候,你公開這些資料的時候,為甚麼你只選擇公布一些,而不是選擇公開全部呢?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主席,我的處理方法,現在回頭看是可以做得更好的。但是傳媒報道的是玻璃棚和葡萄架,之後屋宇署來看,找到其他要修正的地方。跟�荍琝銣琲滷M業團隊去做,專業團隊調查出來的,我已經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聲明中向大家公開交代。

(待續)

完

2012年12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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