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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發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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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十一月十九日)發表以下聲明:

  「我的代表律師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已向高等法院申請剔除何俊仁先生在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就CACV236和249/2012的待決訴訟。有關待決訴訟是因應法官林文瀚就何俊仁的選舉呈請法律程序作出的判決而提出的。

  我的代表律師建議在所有法律程序完全結束前,我不應就山頂寓所的事宜作出評論。因此,在高等法院批准剔除待決訴訟後,我會立即全面交代有關事宜。」



2012年11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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