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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辦回應香港數碼繼續廣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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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香港數碼)的事宜,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發言人回應如下:

  根據其牌照條款,香港數碼必須提供七條頻道,並作二十四小時廣播。香港數碼早前於十月十日至十四日停止服務,表面證據顯示可能構成違反上述牌照條款。至於有關香港數碼於十月十五日恢復廣播的安排,通訊辦已去信香港數碼了解復播詳情,以確定有關安排是否符合上述牌照條款,現正等候答覆。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會根據既定程序處理任何可能違規的個案;而就違規個案,通訊局可以作出的懲罰包括行政懲處(例如勸喻及警告)、罰款及暫時吊銷牌照。

  至於香港數碼的投資金額,其牌照只有條款規管牌照持有人於二○一一年至二○一七年的投資金額。



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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