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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行人道路安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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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昨日(十月九日)完成為期一周的全港行人道路安全運動,透過宣傳、教育及嚴厲執法行動提醒行人,尤其是長者,要注意道路安全。

     該項運動於十月三日至九日進行,其間共發出275個口頭警告及1 240張傳票給違反交通規例的行人。

     行動中,警方發出了835張涉及行人不依照交通燈號指示橫過馬路的傳票、200張涉及身處距離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15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的傳票、83張涉及行人不遵守交通標誌的傳票、55張涉及攀越路邊圍欄或穿過中央分道帶而進入車路的傳票,以及48張涉及身處距離燈號控制過路處 15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的傳票。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人員於全港272個地點,向市民派發了超過10 500張道路安全宣傳單張,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則。

     警方發言人說:「行人應小心及安全地過馬路,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二千元。」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百三十九號



2012年10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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