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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落馬洲/文錦渡/沙頭角口岸「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過境私家車使用深圳灣口岸過境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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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今日(九月二十七日)表示,持有效落馬洲/文錦渡/沙頭角口岸「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過境私家車可繼續自由選用深圳灣口岸過境直至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止。

  運輸署發言人說:「跨境私家車自由選用深圳灣口岸的期限原定於本年九月三十日屆滿。為方便其他三個陸路口岸的跨境私家車配額持有人使用深圳灣口岸,粵港兩地政府已達成協議,讓其他三個陸路口岸的私家車配額持有人在持有有效的『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及運輸署發出的批准信的情況下,繼續免辦手續於本年十月一日至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期間,自由選用深圳灣口岸過境。」

  發言人續說:「運輸署將發信通知個別落馬洲、文錦渡及沙頭角口岸的私家車配額持有人有關安排。」

  如有查詢,請致電運輸署熱線2804 2600。



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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