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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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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宣布委任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及成員。

  行政長官已委任李家祥博士為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以及周凱靈、鄺心怡及馬華潤為法律援助服務局的成員。

  行政長官同時再度委任蔡惠琴、Antony Michael Delaney、洪為民、梁偉權及黃吳潔華為法律援助服務局的成員。

  所有任期由二○一二年九月一日開始,為期兩年;Antony Michael Delaney的任期除外,該任期為一年。

  法律援助署署長是法律援助服務局的當然成員。

  法律援助服務局負責監督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的管理,並就法律援助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見。



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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