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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暫控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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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八月四日)落案暫控一名二十一歲男子一項盜竊罪,他將於八月六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於八月二日在中環一餐廳內拘捕該名男子,並在其身上檢獲一張該餐廳的付款單據及一部手提電話,電話內存有四十八套懷疑被盜取的信用卡資料。探員其後在該名男子位於長沙灣的住所檢獲一台手提電腦及一些懷疑使用被盜取的信用卡資料購物的電子單據。

  經調查後,警方相信該名男子於今年七月在其任職的餐廳內盜取顧客的信用卡資料,然後於網上購物,涉及款項約八十二萬元。

  警方呼籲巿民注意以下防罪建議,保護信用卡資料免被盜用:

- 使用信用卡或提款卡購物時,可要求店員當面進行交易;
- 市民應妥善保存其信用卡,以免被不法之徒盜用;
- 市民以信用卡付款後,應核對及檢查是否已取回其本人的信用卡;
- 在棄掉任何載有信用卡資料的銀行文件和信用卡收據客戶副本前,必須先予以撕毀;及
- 當市民收到銀行月結單時,應立即查核,如發現任何有問題的信用卡交易,或未能收到預期的銀行文件,應盡快通知發卡銀行。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一百一十九號



2012年8月4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2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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