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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年報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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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署(廉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委員會)二○一一年年報今日(七月四日)提交立法會。這是委員會發表的第十七份年報,向公眾交代委員會於二○一一年的工作。

  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監察廉署如何處理有關該署及其人員的非刑事投訴。委員會仔細審議這些投訴的調查結果,並作出獨立判斷。委員會亦會審視廉署現行的工作程序、指引和工作常規,若發現有可能導致投訴的情況,委員會會向署方提出改善建議。

  在二○一一年,委員會共接獲十四宗有關廉署及其人員的投訴,涉及四十四項指控。在這些指控中,百分之五十九涉及廉署人員行為不當、百分之二十五涉及廉署人員疏忽職守、百分之九關乎濫用權力,而百分之七則是關於廉署的工作程序的不足之處。

  委員會去年舉行了三次會議,審議關乎三十宗投訴的文件及報告,當中涉及七十項指控,其中三宗投訴指控成立,並涉及三名廉署人員。除當中一名人員已離開廉署外,廉署已就這些確立的指控向其餘的人員給予適當的訓示。

  在審議報告時,委員會同時審查了有關的廉署內部程序、指引和工作常規。廉署已因應於二○一一年內審議的調查報告,提醒其人員必須遵守有關工作程序的內部指引,藉以維持廉署的專業水平。

  在二○一一年,委員會由梁智鴻出任主席。委員包括陳志鴻、何俊仁、劉靳麗娟、李慧賢、梁劉柔芬、葉維義及申訴專員代表馬啟濃。

  市民可於行政署網頁www.admwing.gov.hk/chi/links/icac.htm或廉署各分區辦事處參閱該份年報。



2012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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