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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任行政長官申請更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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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任行政長官及其競選辦公室人員早前發現已呈交的《選舉開支及接受選舉捐贈之申報書及聲明書》(《申報書及聲明書》)中有部分錯誤之處,因此已主動按有關法例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更正。

  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言人表示,有關該申請的更正主要涉及一項金額約為十四萬九千元的雜項開支和其他細項開支,呈交該《申報書及聲明書》後所收回的訂金退款等,此外還有少量手民之誤。

  發言人強調是次更正申請與終審法院近日對莫乃光 訴 譚偉豪案的判決無關,亦沒有因該判決而修改應報選舉開支的期限。

  該申請結果將不影響候任行政長官於七月一日就任。



2012年6月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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