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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香港藝術中心監督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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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已委任梁國輝為香港藝術中心監督團主席。

  同時,行政長官亦已委任簡汝謙及藍列群為香港藝術中心監督團成員。

  上述委任為期三年,由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起至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有關委任今日(三月十六日)刊登於政府憲報。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表示:「包陪麗女士過去六年擔任香港藝術中心監督團主席期間,以卓越的領導才能,大力支持藝術中心的工作,我衷心感謝她對推動藝術文化的熱誠和貢獻。」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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