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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公司董事因遲付薪金及未有履行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判令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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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藝室內設計顧問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有關支付工資的規定,並違反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判令,該公司及其董事同被勞工處檢控,今日(三月十三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各被判罰款三萬五千元,合共罰款七萬元。

  上述公司沒有按照《僱傭條例》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及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工資予一名僱員,涉及款額約五千七百元。此外,上述公司亦沒有按照《僱傭條例》規定,在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判令的日期後十四天內支付款額予該名僱員,涉及款額約六千九百元。

  該公司沒有按法定期限支付工資及沒有根據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的罪行,是在該名董事的同意、縱容或歸因於他的疏忽下犯有的,故該名董事亦被定罪。



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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