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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2011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新訂條文第18A條二讀動議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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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梁鳳儀今日(二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1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新訂條文第18A條二讀動議發言全文:

代主席女士: 

  我動議二讀新訂的第18A條。

  基於與較早前提及的修訂相同的原因,現建議引入新訂條文第18A條,以修訂《銀行業條例》附表14的中文文本中「財政管理」的定義,把「liquidity」一詞的中文對應由「流動資產」更改為「流動性」。

  代主席女士,上述擬加入新條文的修正案已提呈內務委員會審議,沒有委員提出反對。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這項修正案。

  我動議在條例草案中增補新訂的第18A條。



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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