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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境出租車二月一日起張貼識別標誌(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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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今日(一月三十日)表示,粵港兩地政府已達成協議,私家服務(豪華房車)(過境服務)出租汽車(下稱過境出租車)由二月一日起須張貼識別標誌,以便乘客易於分辨已獲批准的出租汽車服務。

  運輸署發言人說:「過境出租車張貼識別標誌旨在保障乘客的利益,同時提高他們注意選擇合法過境出租車服務的意識。」

  過境出租車須在前面的擋風玻璃和車尾的位置分別張貼一張綠色和一張黃色的識別標誌,以方便乘客識別。識別標誌會印有「Cross Boundary Hire Car」及「過境出租車」的字樣,以及特別配予有關車輛的編號。

  發言人補充說:「這項安排將有助過境乘客區分和選擇已獲批准的過境出租車服務。」

  運輸署勸喻欲利用過境出租車服務往來粵港兩地的乘客,應使用貼有識別標誌的認可過境出租車。



2012年1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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