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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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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公布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新主席和委員的任命。

  黃鎮南獲委任為督導委員會主席,任期由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止。黃鎮南現時是督導委員會成員及優質教育基金評審及監察專責委員會主席,亦是何兆流黃守智黃鎮南律師行合夥人(律師)。

  以下人士獲委任為督導委員會委員:

* 沈旭暉博士
  香港教育學院文理學院副教授及對外關係統籌主任

* 廖亞全
  宣道會陳朱素華紀念中學校長

* 何志豪
  美思糖果有限公司行政總裁

  以下人士再獲委任為督導委員會委員:

* 文區熙倫
  退休校長(增補委員)

  上述委員的任命由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說:「憑藉這些委員會成員的參與,我深信優質教育基金在推動香港優質教育方面的工作,會繼續取得卓越成就。」

  在委任新成員的同時,孫明揚亦向即將卸任的主席彭耀佳致以衷心謝意。

  孫明揚說:「過去多年,彭先生積極參與基金的工作,建樹良多。在他的英明領導下,基金取得長足發展,成功推動有創意的教育計劃,並提高香港的教育質素。」

  他亦向即將卸任的委員陳國威及張勇邦表示謝意,感謝他們多年來對優質教育基金作出寶貴的貢獻。

  優質教育基金於一九九八年年初獲得政府撥款50億元設立,藉以資助各項有助推動香港優質教育的創新計劃。督導委員會負責就基金的工作方針及運作事宜提供意見,並就應否批准各項撥款申請,向基金受託人提出建議。

  自設立以來,基金合共撥款近39億元,資助超過8 000項計劃。



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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