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政府委任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日)宣布,委任黎庭康及李雪菁出任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並再度委任石永泰為委員,任期由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起,為期兩年。

  政府發言人說:「石先生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貢獻良多,我們在此表示感謝。我們相信,加上新委員黎先生及李女士的參與,管理委員會將繼續有效管理基金,使其運用得宜,並符合公眾的最大利益。」

  現任委員廖麗茵及黃夢瑩將於十二月五日任期屆滿時退任。發言人說:「我們對廖女士及黃女士在任期間竭誠為管理委員會服務深表謝意。」

  消費者訴訟基金在一九九四年成立,為具理據的消費個案提供財政支援,以進行法律訴訟或其他形式的幫助。

  消費者委員會是該基金的受託人。管理委員會協助消費者委員會管理基金及審核申請。



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4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