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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務處就重複選民登記的指稱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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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今日(十一月三十日)有報道指有市民懷疑作重複選民登記,選舉事務處發言人作出以下回應:

  「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士須要在選民登記申請表格上提供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及其他登記資料。選民登記資料系統有機制防止選民以同一個身份證號碼作多於一次登記。因此,同一名選民不可能作重複登記。

  就有關北區選民重複登記的指稱,選舉事務處已作出初步跟進,並無發現選民有重複登記的記項。」



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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