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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行人道路安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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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於十一月二十七日完成為期一周的全港行人道路安全運動,透過宣傳、教育及嚴厲執法行動提醒行人,尤其是長者,要注意道路安全。

  該項運動於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七日進行,其間共發出309個口頭警告及925張傳票給違反交通規例的行人。

  行動中,警方發出了713張涉及行人不依照交通燈號指示橫過馬路的傳票、70張涉及在距離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15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的傳票,以及55張涉及在距離燈號控制過路處15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的傳票。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人員於全港311個地點,向市民派發了約一萬張道路安全宣傳單張,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則。

  警方發言人呼籲:「行人應小心及安全地過馬路,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二千元。」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五十五號



2011年11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0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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